各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项目申请单位:
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对2016年、2017年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和省级资金项目的反馈意见(商发改发[2017]464号)及关于下达2016年和2017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(商发改发[2017]367号)文件要求,现下达2016年、2017年苏陕扶贫协作和省级资金1000万元,用于对口帮扶我县益民家园生态有限公司等17个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申请单位扶贫协作项目。现将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(详见附表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各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申请单位请于每季度末当月10日前及时将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及帮扶效益、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等报送至县发改局。
各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申请单位请严格按照《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政策要求使用协作项目资金,并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,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。
县发改局、财政局、扶贫局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、指导和检查,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;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,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。
县发改局、财政局、扶贫局将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,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,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。